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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天(第3页)

我靠后躺了下去,凭空再点开窗口,拿出烟花手枪。左手,右手,生存还是死亡,这是一个问题。

说真的,我当然不可能没有想过如果时光倒流,自己想要回到哪一天去——大概会是十一岁时我和仇峥搬到老房子、遇到隋唐的那一天,一切都还没有开始,除了王希岸以外的所有人都还活着,是个好时候。

这次我会一早跟唐唐维系好友谊,看他画画、考学、追喜欢的男孩子或者女孩子,再在长大后的某次聊天里八卦地问,有没有一个名叫陈楚念的工程师在追你。我打算好好学习文化课,当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,毕业以后早早跑去仇峥的公司实习,这样至少可以避免日后成为一个只能让仇峥庇护的草包。我会早早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了你所有的秘密,所以你不要再拒绝我了,也不必筹谋一场壮烈至此的死亡。我们一起跑吧,哥,我们一起躲去一个有充沛的雨水、阳光和希望的地方。我还想再见一面张秋辞,先生,我的母亲名叫王希岸,她爱你就像闻晃爱池于斐一样,我不就是证明吗?你想不想跟我们一起离开这个伤心地?不要……不要再难过了。

不过这样一来,可能我就永远也无法认识付为筠和甘蜜——可能我会偷偷买张票,去看大导演和大明星的电影首映,然后找个机会排队讨要签名。可惜那样他们也就根本不会注意到我,那样最好,那样付为筠就不会在姚向越家楼下淋那场雨,甘蜜也不会在拍广告时认识闻念池、再被姬成渝害死。没有无头女人像、没有绝望的秩序,没有开山跳河、没有月亮河一片狼藉、没有二十叁岁我不该离开你,没有江郎才尽,没有我放弃,没有不虚此行。

最后,如果可以的话,我一定要说服哥去趟杜瓦利尔,你不是都有闲钱资助滨海小镇的那个女孩出国读书么?那就也资助回下雨酒馆吧,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另一个世界里,他们曾救过我的命,送我回到故乡。

我是说,如果我能死在昨天,这一切难道不是很好吗?

左手换成右手,生存交换死亡,烟花手枪对准那杯沙漏。

可惜那个春天的瞬间里我也曾决心面对一切——就像我小时候也能张目对日,那时我对天空的判断一定胜过现在这双见风流泪的眼睛,就像我也曾在那个春天怀揣过难言的热情,那时我对生活的判断一定胜过后来的行尸走肉。这世上早已没有使我正确的路,回头望去全是错误,但是我说,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资格这样说,在那个瞬间里,我是相信的。此后种种有如大梦一场,我只有那一个指望。

「1997,这游戏不用再继续下去了,你那两个主线任务全是编出来害人的,老子一个都不选。」

掺着电流似的机械音这回变得清晰而流畅,「你决定好面对死亡了吗?」

「当然没决定好,」我如实已告,「我只是决定好要面对现实了。」

耳畔传来1997的一声笑,「那就扣动扳机,醒来吧。」

「等下——」我伸手探向朝禄的头发,「我怕醒来之后就见不到他了。」

1997阴阳怪气地啧了一声,「你就对自己经营关系的能力那么没有自信吗?」

「当然。」我干脆地承认,一手握住手枪,俯身在朝禄的额头上面亲了一口,「这可真是——小心翼翼,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啊。」

睁开眼,我看到粉色的天花板——这次不是粗糙斑驳的油漆了。天花板被规规矩矩地分割成几何状,线条干净,每块之间嵌着细窄的金属框,吊顶中央悬着一盏小巧的嵌灯,像一滴静止的水珠,柔和地洒下温吞的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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