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惟庸一案毕,朱元璋渐废丞相之制,增设内阁。内阁与中书省、六部,相互制衡。
内阁掌票拟之权,可对诸事提出处理意见;中书省承上启下,负责诏令传达与政务协调;六部各司其职,主管各类具体事务执行。
内阁之议,需经中书省审度,六部依诏令而行,若觉内阁之策有失,六部可通过中书省反馈。
中书省虽能协调,却无最终决策之权,内阁亦难独断,六部非奉旨不得擅行,三者相互掣肘,形成制衡。
如此一来,皇权得以高度集中。
政令皆出自上,臣下相互牵制,难以形成尾大不掉之势,皇权稳固,朝廷大政可依帝王心意推行,然亦对帝王理政能力要求极高,稍有不慎,易致决策失误,且因臣下权力受限,部分政务处理或效率不彰。
自兹,朱元璋因除胡党,皇权归一,得以稍享清闲。
朱元璋遂得诸多闲暇,悉心栽培朱雄英;与此同时,朱标亦深入涉足朝堂诸事之决策。
然此诸般情状,于吕氏目中,渐生无尽绝望之意。
雄英竟屡为朱元璋携至朝堂,于百官之前现身。
于皇帝御前奏对听政,此中政治之意蕴,不言而喻。
若无意外,朱元璋、朱标与朱雄英三代,可谓三龙同朝。
允炆应吕氏所求,已然勤勉竭力,尽己本分,然终难获朱元璋青睐。
虽大本堂诸先生对朱允炆赞誉颇多,然亦不过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