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希安握住陆时给他捏肩的手,说:“嗯,刚忙完。”
陆时故意叹了叹气,说道:“你这样下班后给人开会合适吗?人家不用休息的啊?”
“那我呢?我不是也在工作?”
“你不一样,你是喜欢,你是工作狂,怎么知道别人也是喜欢?”
卢希安目不转睛盯着陆时三秒钟,说:“麻烦您,赶紧去看书。”
“好啦,喝不喝黑咖?”
“我喝白咖。”
“我喝玛卡巴卡。”
当说着说着对视时,两人一笑
“那我们去小夜盲咖啡馆?我看了地图,步行距离在1.4公里。”
“嗯,不远。我们走路过去吧,散散步。我也坐了一天,该动动了。”
作家李维菁在《老派约会之必要》一书里写过一段很美的话:“我们要散步,我们要走很长很长的路。约莫半个台北那样长,约莫九十三个红绿灯那样久的手牵手。我们要不涉核心相亲相爱,走整个城市。只有在散步的时候我们真正地谈话,老派的谈话。”
陆时总是为这一段文字着迷。因为他深知,在越来越急不可耐的当下,鲜少还有人有耐心一起走很长很长的路,聊很久很久的天。人们都算计成本,在意时间,追求效率,讲究实用,恨不得第一次约会就将一切条件列清楚,约最直接的局,说不含蓄的话,做有目的的事。
因此,在某些时候陆时会觉得,一起散步是人类最高级也最浪漫的约会形式,愿意花时间去陪伴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