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臻好奇极了。
将要走出梅园的时候,小兔子蹦蹦跳跳停了下来,前方也突然多了一个穿黄色道袍的中年男子。
这人生得体型消瘦,一身正气,须发乌黑,手中拿着一柄拂尘,明臻回想了一下,是前段时间见过,那个能够呼风唤雨惊变出雷电的道士。
对方的声音中气十足:“过来!”
等兔子过去,他身子弯了弯,伸出手来,地上毛绒绒的小兔子往他手上跳,落到他手上的瞬间,居然化成了一个白色的小荷包,荷包做成了兔子的形状,看起来可爱精致。
明臻被这幻术给唬住了,微微张大了嘴巴。
“呵呵……”广善真人笑了笑,摸着胡子道,“又见到了姑娘,贫道是广善真人。”
明臻点了点头,眉眼间还带着疏离,往后退了两步。
广善真人又看了看明臻的面相,她生的实在不凡,白狐转生一般,倾国倾城的祸水也不过如此,祁崇拥有这样的绝色,怪不得瞧不上别人,他能够克制住自己,不沉湎于床榻之间,也是罕见。
“姑娘喜欢兔子?这是一个幻术,兔子是这只荷包所化。”广善真人这两天打听过了,他打听明臻的喜好,大家都清楚的事情便是明臻喜欢养兔子,且最喜欢白色的兔子,了解到这一点,他才弄了这个幻术,“姑娘如果喜欢,这只荷包便赠与姑娘。”
明臻本不会随便接受外人之物,但这只兔子形状的小荷包实在惹她喜欢,她就像被下了降头一般,不由自主的伸手去拿,伸手的这一瞬间,荷包突然又变了兔子,小兔子好奇的往明臻的手上去凑,兔牙还在明臻的手指上咬了一口。
明臻一时吃痛,擦了擦指尖的血,不过兔子太可爱,她还是抱了起来。
果真是毛绒绒软绵绵,触碰起来和真正的兔子没有什么区别。
这样的幻术,京城有本事的道士都会做,逢年过节,还会在贵人面前展示一番,广善真人还怕明臻见多识广不愿意理会自己,没想到这个小姑娘见过的世面不多,居然真的就接受了自己给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