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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嗨书 > 古典白话合集 > 第八十七回 说秦君卫鞅变法 辞鬼谷孙膑下山(第3页)

第八十七回 说秦君卫鞅变法 辞鬼谷孙膑下山(第3页)

卫鞅于是制定变法的法令,把条款呈给秦孝公,两人商议妥当。法令还没来得及张贴公布,卫鞅担心百姓不相信,不会马上遵照执行。于是,他让人取来一根三丈长的木头,立在咸阳城的南门,派官吏看守,并下令说:“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,赏给他十金。”

百姓们前来围观的很多,大家心里都感到怀疑和奇怪,猜不透其中的意思,没有人敢去搬。卫鞅说:“百姓们都不肯搬,难道是嫌赏金少吗?” 于是又更改命令,把赏金加到五十金。众人越发疑惑了。

有一个人站出来说:“秦国的法令向来没有重赏,现在突然有这样的命令,一定有什么用意。就算得不到五十金,难道还没有一点微薄的赏赐吗?” 于是扛起木头,径直走到北门立好。百姓们像一堵墙一样跟着围观。官吏跑去报告卫鞅,卫鞅把那个人召来,夸奖他说:“你真是个良民,能听从我的命令!” 随即取出五十金赏给他,说:“我终究不会对你们百姓失信。”

集市上的人互相传告,都说左庶长令出必行,大家都预先互相告诫。第二天,新法令颁布,集市上的人聚集观看,无不惊讶得咋舌。(这是周显王十年发生的事。)

只见新法令上写道:

一、定都:秦国的土地,没有比咸阳更优越的了。咸阳依山傍水,地势险要,有千里坚固的城防。现在应当迁都咸阳,永久奠定帝王之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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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建县:凡是境内的村镇,全部合并为县。每个县设置县令、县丞各一人,负责推行新法;不称职的,根据情节轻重治罪。

三、辟土:凡是郊外的荒地,只要不是车马通行的必经之路以及田间的小道,都责令附近的居民开垦成农田。等庄稼成熟后,按照步数丈量为亩,照常缴纳田租。六尺为一步,二百四十步为一亩。步长超过六尺的,以欺诈论处,没收田地充公。

四、定赋:所有赋税都按照田亩征收,不再采用井田制中十分抽一的制度。所有田地都归国家所有,百姓不能私自占有尺寸土地。

五、本富:男子耕种,女子纺织,粮食和布帛生产得多的,称为良民,免除他们一家的劳役;懒惰而贫穷的,没收为官家奴仆。在道路上倒垃圾的,以惰农论处;对工商业者则加重征税。百姓家中有两个成年男子的,就责令他们分家,各自缴纳丁钱;不分家的,一个人要缴纳两份赋税。

六、劝战:官爵按照军功来评定,能够斩杀一个敌人首级的,就赏赐爵位一级;后退一步的,立即斩首。功劳多的人授予高爵位,车马服饰任凭他们华美,不受限制;没有功劳的人,即使家境富裕,也只能穿粗布衣服,乘坐小牛车。宗室成员根据军功的多少来确定亲疏关系,作战没有功劳的,就削去他们的宗室籍,和普通百姓一样。凡是有私下争斗的,不论是非曲直,一律处斩。

七、禁奸:五家组成一保,十家相互连保,互相监督。一家有过错,其他九家要举报;不举报的,十家连坐,都要处以腰斩之刑。能够告发奸人的,与战胜敌人的奖赏相同。告发一个奸人,可得爵位一级;私自藏匿罪人的,与罪人同罪。客舍留宿客人,必须查验客人的凭证,没有凭证的不许留宿。凡是百姓中有一人犯罪,连同他的家人都要没收为官奴。

八、重令:政令一经颁布,不论贵贱,一律遵照执行;有不遵守的,杀头示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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