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乌平之知道,这是他清醒的时候。如果他在想事情、思绪分神,他就会下意识碰洒茶杯,手被烫到,他会先看戒指有没有变色,再才看手上的烫伤。
所以乌平之认下了“嘴馋、抢食”的臭毛病,回家就跟饿了三天似的,非得先吃。
他山珍海味都吃过,在县里过的算是苦日子。很多食材,有钱都买不着。一日日都在吃家常便饭,菜蔬肉蛋,吃来吃去就那几样,想换换口味,都要看商队能带回什么。
这也让洪楚费解,他问乌平之:“你以前吃很好?”
乌平之给他细数。乌家人少,每年挣的银子却不少。他们在外头会受气,口腹之欲却从没委屈。在他爹身体好的时候,他们父子俩还偶尔去外地,只为吃口新鲜的美味。而三水县离运平府不远,有个大码头在,真是方便。
这让洪楚侧目。好潇洒啊。
他一路往南走的时候,都没注重吃喝,看见馆子就下,吃来吃去都是招牌菜。
他当然也会挑嘴,好吃就多吃两口,难吃就放下筷子。因洪家人多拥挤的缘故,饭桌之上,就是一处小战场,他偏好开小灶,好东西吃过,却无心享受。
这顿饭,他听乌平之说了不少,家常饭菜都品出了别样的鲜美。
又听乌平之给他画了个大饼:“等我升迁,我们一路走着一路吃,我带你吃很多好吃的。走商是件很累的事情,但能品尝到各地的美食珍馐,这段路就大不相同了。”
没升迁之前,作为县官,乌平之很难离开雁塘县。
洪楚应下。大雁糖坊开业,乌平之也答应他了,不会再拿前程当儿戏。有政绩,再做一番打点,然后让京里的好友帮忙走动走动,他说不定能在下一次考绩来临之前调任。
饭后回房,夫夫俩会去书房坐坐,简单消消食,再去洗漱休息。
饭后这阵,洪楚是随手拿书看,眼睛瞥见什么就拿什么。